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如果不想做了可以辞职: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
1、首先,公司有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2、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会保险,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公司跟你解除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员工离职是员工自由选择职业权利的体现,公司无权干涉员工离职,如果还在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即可,如果已过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 二、公司扣克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其返还。 三、你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直接走人。 四、但是,关键在于你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
1、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补发拖欠工资,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跟企业性质无关,只要存在加班事实就应支付; 3、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变更,未经一方同意的,私自变更视为未变更。 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员工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获得救济。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3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