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
申请材料:⑴填写《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⑵实地验收宗地图;⑶宗地界址表;⑷地籍调查表;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⑹土地登记遗失补登记情况说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4、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转让土地使用权就跟转让房子是一样的道理,不能只有合同,但是最关键的证件上的名字却没有进行变更。如果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土地使用证还没有办理下来,随后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也得抓紧时间到国土部门重新过户一下,土地使用证才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9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