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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
首先,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因为能否被评上伤残等级,决定了伤者能拿到多少赔偿金问题,这个是与伤者自身有相当大利益关系的关键点,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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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工伤认定是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的,材料递交到县级(含)以上的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是需要支付鉴定费用的,如果是工伤伤残鉴定,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鉴定申请资料递交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用的标准不同工标会比较容易评残。现在道标大部分地区都已经不用了,国家发文废止了,有新的标准替代。想用工标的,得先劳动局认定工伤,或者协调好承认用工标。不然做了也是白做。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均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当然,单位向法院起诉,也是单位的权利。 尽管单位起诉了,如果单位没有证据推翻原鉴定结论,单位也应当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支付工伤赔偿。因此,工伤鉴定等级单位不服可惟要求重鉴定的话作为劳动者也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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