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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
劳动能力鉴定只是进行了停工留薪期确认,没有鉴定伤残等级,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工伤职工伤情没有稳定,还不适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延长停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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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伤情不服,你有权申请重新鉴定的。就目前而言,鉴定为轻伤后,加害人要负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你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2013年1月1日刑诉法修改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再支持伤残赔偿金,故建议你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意见,要判决下发前撤诉。否则你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伤残赔偿金时,法院会以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
首先,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因为能否被评上伤残等级,决定了伤者能拿到多少赔偿金问题,这个是与伤者自身有相当大利益关系的关键点,所以做一次伤残等级鉴定是最好的,即便不能评上伤残等级,也能让自己安心,不给自己留下后悔的机会。其次,要视伤者的伤情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毕竟轻微伤是无法评上伤残等级的。最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就必须先申请公司认定,认定之后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所以,能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关键是伤者的伤情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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