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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①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想退房一般先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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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委托专门鉴定机构鉴定是否是开发商所建房屋的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想退房一般先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在诉讼过程当中业主应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是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在不能维修的情况下,才是可以退房的。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保证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于发现的质量缺陷,的质量缺陷。 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中的主体质量问题比较复杂,开发商会在主体质量和非主体质量问题上打擦边球,拒绝按主体质量处理。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三种情况: (一)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 (二)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至少要求出卖人出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证明,检查工程是否通过验收。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说明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超过约定期限的房屋仍未通过验收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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