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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但是其中又有着相通的地方。首先,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
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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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和兼并,合并有以下区别: 1、法人存续状态不同,公司兼并、合并的,被兼并、合并的公司解散。而被收购的公司可能存续; 2、债权债务承担方式不同,公司被收购后,收购方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对被收购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兼并、合并的,债权债务由兼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之时;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收购是指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形成企业,通常由一家优势公司吸收一家或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合并和收购。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独企业合并形成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收购属于并购形式;第二,并购除收购外,还可以采用合并,也称为吸收合并,是指两家独立法人合并和合并公司,通过合并、财产、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转让给并购公司,合并公司需要相应的公司变更登记;但收购是指收购方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可避免地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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