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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迁移户口的方式有多种,并不限于购房入户: 1、直系亲属投靠:当事人符合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的前提下,...
1、是的:当事人的户籍地址,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 2、当事人的户口迁入当地后,就是当地的常住户口人员(相对于“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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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可以: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如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当事人将来的就业规划、生活重心等方面),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就读的学校; 2、在当事人的就业规划、生活重心等,都在就读地的,或者就读地相对来说,有更好的发展前景的,可以选择把户口随迁至学校(享受大学生“医”保等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回迁成功了吧对吧?接下来,《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妇女外嫁,户口没有转移,其所在村不得注销其户口,不得收回其口粮、责任田等。对于出嫁后户口未迁往婆家,或者经申请在娘家继续落户的,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的规定,其在娘家的地权不能被剥夺,应当确定你是土地补偿款分配主体,与村民等额分配。你应该将村大队诉至法院,这种问题太专业,你自己整不了的,建议如采纳请好评
1、结婚后女方不一定要迁户口,如果女方想迁户口,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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