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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正在制定晚婚晚育产假法律法规。不同地方的情况不同,不同单位的规定也不同。目前,各地区已取消晚婚晚育假的规定。具体产假规定如下:1。女...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3年晚婚晚育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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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是我国鼓励的政策,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我国法律: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奖励。即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而河北省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 2017年只会在这一基础上增加而不会减少,一般为15天,也会因为地方和公司上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就是对江西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2017
一、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延长15天,一共128天。 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对实行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妻增加婚假和生育假: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加上基本婚假共13天,一方晚婚的,由一方享受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同时享受晚婚假。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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