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十岁以上儿童可以选择跟随谁是法律法规。孩子的意见很重要,所以父母离婚时,要依法处理监护权,符合年龄的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论父母离婚与否,只要孩子未成年且孩子父母具有抚养能力,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只能是亲身父母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身份是不能改变的。如果父母健在,不能选择父母以外的人做监护人。 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16岁的孩子可以在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中选择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实际上你也可以跟姐姐生活,只是监护权归属父母
孩子由谁抚养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孩子可以选择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