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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管理没收的工具,违反者根据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后,可以回去。 二.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4种处理...
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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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隶属于市容管理办公室的一个下属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其职责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城管办公室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
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扩展资料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没收的东西不可以要回来。没收是处罚性质的行为,没收,即将个人的财、物等违法违规所得罚没,收缴。更深层次的理解可分为: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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