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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逃逸医院没及时抢救伤者院方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论伤者是以何种原因去医院就诊,医院均有及时抢救的责任。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第...
1、肇事逃逸医院没及时抢救伤者院方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论伤者是以何种原因去医院就诊,医院均有及时抢救的责任。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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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医疗技术上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但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三种特别的免责事由,其中一项规定: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即使没有救活,也不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因医疗技术过错未能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相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三)丢失、伪造、篡改或者非法销毁病历。 规定了三个特殊的免责原因: 1、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如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即使没有抢救,也不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3、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如果患者或其近亲属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最终对患者造成损害,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
医院抢救不及时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是有重大失误的,导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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