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
户口夫妻投靠需要的资料及迁移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具体应当咨询迁入地公安机关,符合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地基本准入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湖北省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地基本准入条件。湖北省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是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相对稳定的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武汉市根据社会承载能力研究确定。办理流程按不同类型有不同的申报程序,基本程序是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审核受理、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部分市、州到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审批,有的还集中在市、州级审批。所需资料全国、全省均无统一的资料要求。①本人或监护人申请;②符合户口迁移需要的证明(件)。部分地方需要核查当前户籍信息,还需要户籍地提供户籍证明。
(一)凡符合申请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需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的,可向配偶(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申请手续。(二)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区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的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本市配偶的户口簿到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7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620人已浏览
8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