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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六个月试用期合不合法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的;根据“社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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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是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的,属于违法辞退,单位应该支付赔偿金,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校长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劳动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可以起诉
是否合法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试用期的合同期限必须是三年及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低于三年的试用期是二个月,三个月试用期就违法,实际已经履行的,单位应当支付你3-2=1个月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并且合同也约定了1个月的试用期,那么公司延长到3个月至少是违约了,如果合同期限不满三年,那么同时也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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