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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20...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得出以下数据: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数据,得出以下数据:养老保险以3364元为最低缴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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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18年4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天津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68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天津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364元/月)确定。其中:养老保险按照3364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医疗保险按照3364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失业保险按照3364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生育保险按照3364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公积金按照205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 3元。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12%。
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这个就是最低标准。 交费比例: 养老,单位20%左右,个人8%; 医保,单位8%左右,个人2%; 失业,单位2%左右,个人1%; 工伤,单位1%左右,个人不交; 生育,单位0.8%左右,个人不交。 没有全国统一的交费比例,具体比各地略有不同,个人全部交费比例最高就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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