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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购房合同上写了房产证的时间,那么也就是说有明确的约定,现在他不给你房产证,并且过了这个期限你可以告开放商违约,承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最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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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逾期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该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没有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数额很难确定的,购房人则可以按照已经付了购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计收逾期的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出卖人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分为三种期限: (一)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我国法律规定,逾期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该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没有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数额很难确定的,购房人则可以按照已经付了购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计收逾期的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出卖人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分为三种期限: (一)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我国法律规定,逾期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该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没有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数额很难确定的,购房人则可以按照已经付了购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计收逾期的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出卖人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分为三种期限: (一)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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