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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了,宅基地归继承了房屋的子女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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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宅基地属于你公公和逝去的婆婆的共同财产,在你婆婆去世时,其实应该对其遗产进行继承的。这一宅基地的一半归你公公,一半归你婆婆。你婆婆去世时,归你婆婆所有的一半应当由你婆婆的配偶(即你公公)、父母(即你老公的外祖父外祖母)、子女(即你老公以及你老公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委托庄律师处理。
感谢你的信任。 你妹妹作为你二叔的子女,在你二叔去世后,当然有权利继承你二叔的遗产。 农村的宅基地,在土地使用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居住。老家的房子是不是有明确的析产,你二叔是否是宅基地使用人需要进一步落实,如果是,你妹妹当然有权利继续使用,你三婶把房子拆了,侵犯了你妹妹的权利。 另外,如果老家如果没有进行明确析产的,老家的权利应该有你家的一份,如果有明确的析产,你家将没有权利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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