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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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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1、如果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是你爷爷名下的,你们也有证据证明“我爸在1980年结婚时,爷爷以分家为名,分给我爸的一间老瓦房”,你爸爸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该宅基地属于你爸爸所有;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就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也不属于小叔,但是如果你爷爷有遗嘱,遗嘱也有效,应该按照遗嘱确认归属;3、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你小叔在实际使用,你们只能协商解决,法院是不会受理处理的。
感谢你的信任。 你妹妹作为你二叔的子女,在你二叔去世后,当然有权利继承你二叔的遗产。 农村的宅基地,在土地使用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居住。老家的房子是不是有明确的析产,你二叔是否是宅基地使用人需要进一步落实,如果是,你妹妹当然有权利继续使用,你三婶把房子拆了,侵犯了你妹妹的权利。 另外,如果老家如果没有进行明确析产的,老家的权利应该有你家的一份,如果有明确的析产,你家将没有权利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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