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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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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02年我与我村村民张某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协议,内容是我的土地承包自主权永远归张某所有。价格是随行就市,约定每年三月初交承包费,他已经种了三年了,2007年三月份我向他崔要今年的承包费,他以价格高为由迟迟不交。我通过了村委会按当时市场价格找他进行调解,他就给我每亩190元。我要每亩200元。他说不种了,在村委会也备案了。但他又上法庭起诉我我违约,让我给拿赔偿款9200元。请问一下他的这种做法合理吗?1、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2、协商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赔偿问题;3、如果为提的视为放弃;4、对方起诉没道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因此,你仍具有土地承包权,并有权获得补偿,建议你先协商,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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