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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不清偿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其依法享有的到期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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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你所述,股东可能会有不良记录,影响贷款。 2、向银行申请延期或分期还贷。 3、
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1。主观上,债务人不愿意行使与债权有关的债权或从权利。2、客观上,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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