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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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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本次延误登记的农户短期内不再安排补充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对因采矿损毁、交通改线、居民点搬迁、产业调整形成的废弃地实行复垦再利用,促进土地优化利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废弃地再开发和利用。鼓励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或者合作开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的四个原则,明确方向。(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民承包权,放开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促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2)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的创新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通过改革解决发展问题。(3)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支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民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4)坚持适度的经营规模,既要注重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和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业用地,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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