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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票据诈骗罪。当出票人签发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时,即构成签发空头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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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Cheq 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开具空头支票的后果是需要承担罚款的,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因此在开具支票时需要确认账户的款项是否足以支付,如果在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还故意开具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支票分支票头和支票面,同张支票头和支票面上的内容要相符合。其中: 1.支票面上的日期要求大写且要符合国家相关票据的日期开立要求; 2.支票的收款人名称:要写清收款人/公司的全称,并保证用字正确; 3.金额大小字要相符,。其中大写金额以元以上结尾的,要加“整或正”字,以角结尾的可不写整或正,以分结尾的不写整或正; 4.加盖与预留签章相符的名章和财务专用章及签字; 5.确保支付密码正确,及有足够的钱支付支付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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