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在回答你的一系列问题之前真的有必要来说说什么是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规划,它是在土地的空间上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一项综合性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所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规划的一种。按立法者解释,除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外,我国还存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等,者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土地利用和保护。正是基于此,本文所指的土地规划是指一切涉及土地利用和保护的规划。依据内容的不同,土地规划可以分为总体规划(又称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前者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者如城市建设规划。依制定主体的不同,土地规划可以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等不同层次的规划。土地规划的作用 土地规划的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在强化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土地保护、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及对于缓解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与区域发展的矛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地说,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协调、组织和监督三个方面。 1、控制作用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部门、各行业都需要占用土地,这势必加剧人地矛盾。因此,为了保持人口与土地,特别是人口与耕地的平衡关系,国家必须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部门、行业的用地结构和规模,对土地利用实行有效的控制。 2、协调作用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实现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通过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量的合理分配,解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土地需求的矛盾,保证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3、组织和监督 组织土地利用是土地利用规划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宏观上就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给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并在用地上加以具体落实,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间的关系,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定,成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共同遵照执行的规范;微观上,则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细部配置,为专项土地利用提供依据。同时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对各部门的土地保护、利用、开发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家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定有: 1、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地单位负责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土地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在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0人已浏览
720人已浏览
866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