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税法规...
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考虑到一定的前瞻性,从10月1日起,综合收入的基本减免费用从3500元/月增加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最新个税起征点调整到多少的具体政策还没有出台的。从目前的3500元个税起征点来看,与物价水平和家庭负担相比,显然是有些过低了,居民承受的税负较重,确乎需要进行调整。而无论是7000元,还是10000元,甚至有人建议应3万元起步,都是从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考虑,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也因此戳中了中低收入者的软肋,赢得民众广泛的支持。 目前个税起征点只是一个固定数值,缺乏与收入和物价的联动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每隔几年,个税起征点就会呈现滞后效应,需要进一步调整,才能够暂时缓解收入与税收的矛盾。显然,固定个税起征点存在设计缺陷,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冲突,需要加以完善,采取更为合理的浮动调整机制,将个税起征点与物价、收入等挂钩,每年进行微调,从而规避滞后问题。
2018年广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适用于广东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0人已浏览
1,192人已浏览
1,113人已浏览
6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