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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
针对大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以收据代替发票的现状,惠州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应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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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因为家中被盗,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选择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的内容不只包括安保义务,还包括其他很多内容,所以即使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与不足,在没有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如果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导致发生失窃事件,业主应当在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如果确实存在物业公司履行安保职责不到位的情况,要积极跟物业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消极地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应对。如果个别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则不利于其他已缴纳业主的权益和小区整体利益的维护,更不利于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如果有业务往来且业务真实的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般来说,停车场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车场一般不会分摊到业主身上,属于开发商自留资产,收取停车费合理。地上停车场是业主共有的面积,而非单个业主所有,所以收取费用也是合理的,但这笔费用应该归业主共有。至于物业费中是没有含有停车管理的费用的,所以不能与混淆。但无论地上或地下停车,物业公司必须到交管局办理停车相关手续,否则收取费用将属于非法。补充:小区公共部位属全体业主共享,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当纳入或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等事项。所以,业委会有权主张物业返还停车费。当然,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成本理应扣除。根据《》第七十条规定,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并可制定管理规约。小区物业无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等属于业主享有权利的问题作出决定,但是,小区物业可以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管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规定,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这些地方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因此,应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维护业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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