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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明书,该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购房者不是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
“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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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种情况属于小产权房的。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四、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1,你购买的是小产权房,该房产无法办理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无法过户,无法继承,无法公证,无法享受拆迁补偿的利益,当然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但你们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主要是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 3,针对你说的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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