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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房屋所有权人生前处分房产的行为,如你母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你母亲和大女儿签订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可办理过户手续。如不想公证,又想生...
1、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你母亲、开发商都同意,可以改成你的名字。 2、如果在过户的时候是以赠与的名义,并且在赠与协议中表示只赠与给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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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如果在父亲再婚前将房子过户给父亲,那么视为父亲的个人财产。看你的描述,你们现在想做的公证内容是“父亲百年之后财产由你和弟弟继承”,从内容上看属于遗嘱公证。如果是遗嘱公证的话,父亲以后还可以通过新的遗嘱公证来取消先前的遗嘱,这对你们来说是有法律风险的。建议你们同父亲去做一个赠与公证,约定父亲在某一时候将房产赠与给你们,赠与公证一般是不能随便撤销的,能够更好的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1、你父亲与你所订立的协议部分有效,所涉及的房产如果是在你母亲过世之前即取得,则应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若你母亲未留遗嘱,则房产中属于你母亲的份额应由你父亲和你们兄妹二人共同继承,因此,尽管你父亲签署了上述协议,但你哥仍然可以主张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部分遗产; 2、如果经调换的房屋登记在你哥名下,则为你哥的财产,你无权提出继承要求; 3、基于血缘而形成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能断绝或解除; 4、综合你陈述的上述内容,你哥最多可以取得上诉房产的六分之一份额。
房屋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有一半份额,如果要过户给儿子,需要办理两个公证。 第一,针对母亲所有的份额,办理赠与公证,由母亲赠与儿子。 第二,针对父亲的份额,办理继承公证,即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母亲和父亲其他子女全部同意放弃继承,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由儿子一人继承。 上述两个公证办理完毕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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