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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承包地,但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让农户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
自留地是自己的口粮地,它不等同于宅基地;自留地是不允许建房的,有的地方大家都建政府也顾不到了,当地干部不好管,都是亲戚关系罚谁不罚谁,村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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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可以。农村土地(包括个人承担的耕地)是集体所有的,不属于个人,对土地的利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农田的土地用途是耕地,如在里面盖房子就是用于耕地之外的用途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要盖房子,应该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在符合规划的宅基地上盖房才是合法的。
1、自留地是自己的口粮地,它不等同于宅基地,自留地是不允许建房的。 2、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如果需要在自留地上建房,需要完善前置手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5、拆迁不计算补偿,如果不拆迁,土地管理部门会查处,罚款和限期拆除。
农村自留地不同于宅基地,承包地,但归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自留地不得擅自建房。建房应当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宅基地的使用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上公布。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研究所审并将会议记录和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或林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申请宅基地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及时公布审批结果,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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