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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4〕5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
二级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 2.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3.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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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级残疾证可享受的待遇包括:1。乘坐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乘坐;2、市内公交车免费;3、免费携带必要的辅助设备。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4、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发送;5、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医,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个残疾人免交挂号费;6、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免费使用收费公厕;7、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八、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聘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如果残疾职工因企业破产而失业,企业应在破产前妥善安排其生活。9、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开发、生产或租赁山地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和村庄的租赁费和承包费。对于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优先发放相关营业执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10.对于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允许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方便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和摊位上。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接管理公房的残疾人,免交50%的营业租金。
二级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 2.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3.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 4.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 5.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 6.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 7.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8.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9.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 10.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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