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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后可使用。企业注销前未转让商标的,应当根据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确定商标所有权。清算报告中未明确商标所有权的,原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处理...
商标注销后不能再使用,如果商标权利人在该商标被注销后仍使用的话,将会面临触犯法律的危险。 1、冒用商标的法律风险 根据《商标法》规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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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同时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由此可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商标会被撤销。
商标申请成功以后不使用不需要去主动注销的。商标注册后十年有效期过后,并未续展会被自动注销;注册后三年不用会被撤销。因为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商标经过注册后,权利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专有权,在一定情况下会被剥夺《商标法》第44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国家为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浪费的一项重要措施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呢?这里的使用应该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不是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公布或用在企业名称上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的规定,如以下材料使用过注册商标,便可证明使用了注册商标:1、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2、依法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3、广告宣传;4、包装物;5、产品报关单;6、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7、产品出货单、销货清单、缴款单、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品检疫证明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单独的一个证明材料可能不能充分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往往需要多种证据材料结合,共同证明商标使用的事实,从而有效地保护注册人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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