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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持有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向避难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避难者户籍所在地分局设立户政厅的,必须向户政厅申请。...
各位申请人: 因天津市公安民生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已修复,按天津市相关部门要求,现将经办流程提示如下: 1、为缩短您的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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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员额总量”原则,以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常住人口。依据天津人口总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资源承载能力,每年3月31日前由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初步测算2014年有2万人的指标,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为1万人。至于积多少分有落户希望,这需要看积分排名情况,这个数值每年会有不同的变化。
目前还没有截止日期,人才引进的条件是:1。35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2、45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3、35岁以上,40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中级职称。4、40岁以上,4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受理条件原从我市统一下乡的知青及天津知青配偶,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或知青夫妇双方无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上,投靠在津子女或虽无子女但在津拥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同时可以随迁未婚子女(不包括离婚、丧偶、未婚有子女等情形)或与本市居民结婚的子女户口。应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2、能证明天津籍知青身份的原始迁出记录或《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子女回津就读落户申报表》;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结婚证;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6、对没有原始资料证实其天津籍知青身份的,由原户口迁出地所在街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知青”身份确认。经区(县)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属实并出具《原天津下乡知青身份确认表》的;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落户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上报分局,市局审批。3、审定:同审核。4、告知工作标准:分局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存档材料齐全规范办理时限根据有关审批时限办理。收费标准免费办理。证件样例户口簿(样例)身份证(样例)结婚证(样例)房产证(样例)书面申请(样例)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子女回津就读落户申请表(样例)知青子女回津表(样例)迁移证(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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