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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租房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是否需要赔偿损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能够证明存在租赁关系,单方终止租赁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对方致使对方遭受损失,那...
无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是违约行为。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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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成立后,租赁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出租方应提供符合租用功能的房屋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除有约定外,出租方拒绝续约的,承租方理应退出并交还租赁房屋,如承租方在租赁关系终结后未及时腾退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此类违约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按原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等。
1、房东卖房不属于违约,如果房东终止租赁合同,要求你们搬离房,则属于违约,房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约定的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要求适当增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2、房东卖房,你们仍然可以租住该房屋,民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意思就是租赁合同不因房屋买卖而失效,新房东、老房东都无权要求你们搬家。 3、你们作为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房的权利。 4、即使房东违约也不能要求中介退费或者要求房东承担中介费用。 5、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你的权利、也属房东的义务。 6、因此,建议你和房东协商并录音,要求住到租赁期届满,如房东坚决不同意要求搬家的,则属于房东违约,可持该证据起诉。
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承租人应当在入住前或入住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支付半年的房租等费用。但根据双方的短信留言可以看出2008年3月25日,承租人并没有支付租金,出租人也没有交付住房。因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以上证据显示,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责任主要应该在承租人。因此,由于没有履行合同导致房屋空置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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