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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后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1-11-24
房屋确权纠纷胜诉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房屋产权。《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如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申请房地产登记。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房地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一起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证或者公证。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4)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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