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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中对计件制工伤工资有一些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
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经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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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计件制工人加班费计算方法,仅供参考。
需要支付加班补贴的情况。《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与计时工资制加班工资相同。但计件工资制并不是所有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或超额工作都有加班工资。具体分为三种情况:(1)工人8小时工作日内未完成定额任务,8小时外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定额的,不属于加班,不应支付加班费(2)工人8小时工作日内超过定额任务,超过定额的部分不属于加班,不应支付加班费(3)工人8小时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定额,8小时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实行计件制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必须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且是在定额以外工作,这两者必须同时满足。企业规避加班工资的形式。在计件工资制下,用人单位很容易借助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来规避法律对加班工资的规定。(1)利用劳动定额不支付加班费。劳动定额过高,使劳动者必须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劳动定额,用人单位以此为借口拒绝支付加班工资。(2)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这种情况更为常见。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使用者对超过劳动定额的产品支付工资,不延长工作时间而超过定额的部分按产品单价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费的使用者按产品单价的150%、200%和300%计算加班费,但产品单价不合法,低于当地最低时间工资标准的前两种情况。综上所述,企业实施计件工资制在完成定额的基础上也应有加班费的。
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有地方法规对劳动定额作了特别的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数量(一般指产品合格数)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是按劳分配的一种体现方式。计件工资制的工资计算方式采用:产量×计件单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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