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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额度限制的,可分为全额提取和部分提取。先看全额提取,如果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何...
怎样全额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现在不想在原有的单位上班了,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用可以吗?积金的提取具体条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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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就停止交纳了,职工可以将已经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下面是相关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⑶租房自住的;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⑹出境定居的;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属于员工所有,在员工退休之后是可以将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帐号是唯一的,只有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的帐户随之取消。这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异地使用。如果真需异地购房,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进行转移。转以后再提取。但是需要明白的是,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市内跨地区跨县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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