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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足额缴纳员工社保,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一定赔偿,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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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会承担以下责任: 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其他。 法律依据:
可以向单位申请缴纳社保,有单位承担缴纳份额,个人缴纳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投诉者投诉单位未为其参保并要求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这类投诉应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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