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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只有一条,就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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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劳动者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认定我工伤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劳动者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工伤或者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笔录是你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让你去作笔录,主要是向你了解受伤的情况。对于你提出的工伤认定做笔录不去可以吗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答复你:不去录笔录也是可以的,因为你可以放弃工伤认定及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你的权利。但是这可能导致你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作受伤害理应为工伤,但公司是需要调查核实发生的事实情况需要做笔录,也会向其他同事调查询问,另外向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也要提供调查报告,所以调查是为你的利益考虑的,也是为了反映你受伤情况教育其他同事所需要的,如果公司不去调查直接写个大概或虚假的,对你的认定是有影响的,所以你要理解和配合,另外如果你因受伤不便来公司的话你可以告知对方,不便是否考虑公司来你这里做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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