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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
广东男职工陪产假为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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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所以广东省的产假天数为:98+80=178天 (产前假15天;难产增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15天。 终止妊娠产假:15天-30天/42天/75天) 男方陪产假:15天
根据《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若用人单位违反此类规定,劳动者可能会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届时可能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影响。
按规定10天。但不叫产假,叫看护假。虽说是广东的规定,但各地的规定基本也一样的。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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