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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户主可以不是房主。如果要落户的人与房产所有权人存在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即使不是房主也可以落户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在迁出前向户口...
价格补贴是指国家或社会集团向某种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无偿支付补贴金,以维持一定价格水平的措施。其实质是对这些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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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直补是针对种粮户的,养殖专业户应当没有
1、只要纳入了当地政府的粮食种植计划就能够享受粮食直补与农资综合直补。农民能够向通过村委会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粮食直补: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将以往国家予以国有粮食公司的补贴资本改为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的政策。 2、农综合直补,国家为保证成品油和农药、化肥、农膜等乡下生产资料价格改革顺利实施,降低种粮成本而对种粮农民去进行补贴的政策。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2、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3、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4、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5、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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