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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主体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一人。夫妻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或妻任何一方追偿;清...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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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对票据债务连带责任及其他债务人为从债务人票据种类不同,票据及主债务人有所不同汇票关系中,如果汇票为不须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没有承兑的汇票时,出票人为主债务人;如果是已经承兑的汇票,则承兑人为主债务人,本票关系中,出票人为主债务人除主债务人以外,票据关系中的其他债务人均为债务人。 (2)主债务人与从债务人区别的主要意义在于:除了票据流通结束时正确付款以外,在票据追索中,只有票据的主债务人清偿票据债务,才能全部消灭票据关系;从债务人的清偿债务,一般只能部分消灭票据关系所以,主债务人又可以称为最终债务人票据时效制度中将承兑人或出票人的票据时效规定为最长时间,主要原因即在于主债务人的原理。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票据的主债务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了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承担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共同债务。四、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概念差异: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因婚姻共同生活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同意为个人承担的债务。日常生活的差异: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购买房屋等财产承担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签署或者事后认可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以夫妻共同生活的名义存续或者以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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