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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陈述的内容进行如下分析: 1、你有权立即提出辞职,至于是否可以立即离开用人单位,决定权在用人单位处,如果用人单位立即批准了你的辞职申请...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一般辞职就会停缴。 如果是公司提出,需要一些辞退通知什么的,而且还有按合同上写的工资数额补偿你,一年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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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社保费。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以劳动者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有两种方式处理上述问题。一,递交辞职信,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和单位办理好交接手续,那么您就可以离职了。同时保留递交辞职信的证据。这样可以避免被单位追究责任。二,到劳动局投诉该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缴纳社保的义务。这样也可以避免被单位追究责任,而且还可能拿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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