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注销劳动仲裁时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
可以的,有劳动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仲裁主体的分公司已经注销,故劳动仲裁主体资格已经消灭,不能再以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且分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注销后,不能够起诉该企业,从而也不存在是否可以上诉的问题。如果起诉未依法清算且已经办理了注销登记的公司的股东,则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劳动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等了4个月盼来仲裁开庭。然而在庭上,劳动者意外得知被申请企业已于20天前注销了,自己面临着即便赢得仲裁,也未必可获得所主张权益的局面。律师提醒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前密切关注企业变更或注销等行为,以防范风险。为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劳动者要密切关注企业的变更、注销等行为,实在是勉为其难,劳动者也当得太累了。其实,防止企业“玩猫腻”,更多的是职能部门的责任。比如,劳动仲裁机构在受理相关仲裁后可以将此信息通报工商、税务等部门,防止工商等部门在办理注销过程中受到企业的蒙骗。其实,即使是企业注销也绝不是逃避责任的“法宝”。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企业在向工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时,除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外,还要求有企业股东大会决议等实质性要求,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有清算报告,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作出处理。没有清算报告或者清算报告虚假,就无法办理该企业的工商注销手续,已经办理的手续也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在仲裁过程中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但没有将拖欠的工资款列入企业债务进行清算,劳动者有权要求工商机关撤销企业注销登记。即使是工商办理的注销登记不宜撤销,并不是说劳动者的权益就无法伸张,劳动者还可以等仲裁终结后向法院起诉,此时企业的法律人格虽然不存在了,企业投资者的民事责任并没有免除,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的投资者在投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注销不是逃避责任的“法宝”,无良企业无法通过注销来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
劳动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已经注销,因此劳动仲裁的主体资格已经灭,分公司不能再作为申请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此外,还可以考虑依法将分公司的出资人、创业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总行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用人单位解散,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用人单位及其出资人、创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作为共同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5人已浏览
540人已浏览
591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