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
我国刑事诉讼的执行机关有,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等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罪犯判处有期徒刑要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期按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那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关于罚金怎么执行的问题,其实有以下几种方式: 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监狱进行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