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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物管费,一般是依据你拿到此房屋的时间为准。2、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以未入住,对抗物管。以下两种情况是物业公司开始计算物业费: (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你无须从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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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如期交房,并完成了正常交接,那么业主就不该承担房屋交接之前的物业费等。 2、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那么在此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无需支付交付前的任何物业费用。 3、若开发商如期交房,但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逾期接收房子,那么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时,业主就应承担此后的相应物业费用。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业主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购房后从未入住或者入住后连续超过6个月未使用,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可从第七个月开始,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空置没有使用的,业主也应当缴纳物业费。 2、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风险提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小区的公共性服务。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虽然有的房屋没有居住,但小区的公共设施照样需要维护、照明、卫生等,服务内容和质量不会因个别业主房屋空置而降低,服务成本也不会因房屋空置而减少。
1、一般来说,开发商按时交房之日起,就应该缴纳物业费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交房之日收取物业费,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完全符合规定,只要业主交房,物业公司就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2、如果房屋空置的话,仍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这也符合国家规定。3、你这种情况,可以跟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房屋空置或者在装修的话,可以协调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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