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也不可以处于治安处罚。...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治安处罚有效期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处罚时间规定如下: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在立案受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所需的最长期限,从治安案件受理之日起至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止。《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件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为了查明案件,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办案期限。也就是说,一般案件30天,特殊案件需经上级公安批准延长30天。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后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一定时间后不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这里,被公安机关发现应该从广义上理解。也就是说,不仅指公安机关,还包括被害人的控告或知情人的举报、司法机关移送或者侦破其他案件所掌握的违法线索。这里的六个月是指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持续或持续,则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前者的目的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治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后者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超过规定的追究时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不再重犯,不再危害社会治安,不再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7人已浏览
3,814人已浏览
1,988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