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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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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撞人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一般应当在所在地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医疗费、治疗费、住院费发票和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用受害者受害后的生活自立能力,一般应由法医学鉴定或医院发行的证明书认定。受害者的生活确实不能自立的话,护理费必须赔偿。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员工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基础。7、营养费经法医学鉴定和治疗医院证明,受害者受伤严重,确实需要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适当赔偿。
要看是否构成人身损害,关键是你的冲动行为与那位老人的事后发生医药费用的伤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直接的或间接的)。如果站在法律上说,你要承担责任的话,程序上要有老人起诉你了,并在实体上举证存在前述的因果关系,及最终法院判定构成人身损害。但我认为,毕竟你确实有冲动行为,从情理上说,你道个歉也是应该的。
交通事故赔偿,你好!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与受害人年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等情况有必要联系。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必要时还要请律师帮助处理,有需要详细法律咨询联系我。 你们现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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