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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离婚诉讼。如果法院立案,采取简易程序,是3个月以内审结。如果立案,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规定是6个月以内审结。是否判决准予离婚,...
规定是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想再次起诉离婚,在没有新的离婚理由和证据前提,需要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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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7项规定:“(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果有新情况、新证据提供,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也应该受理。如果还是没有新情况和证据提供(仍为原有理由、原有证据)而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也应该受理,并据此审理判决。是否能判决离婚,则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定。六个月后的再次起诉,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基础。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离婚。
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审理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决准予离婚,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会当庭判决准予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过了六个月,法院不但受理,而且会当庭判决准予离婚,因为这种情况说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了,维持一份没有感情的婚姻已经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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