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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 1.不得被降低待遇。 ①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②女职工“三期”期间,...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 1.不得被降低待遇。①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②女职工“三期”期间,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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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通信补贴、饭贴若单位以报销形式支付的话,不应计入。 2、享受产假的前提是已婚者。一般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具体你可对照当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3、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5月份的工资可按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发放。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以上的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次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产后保健应允许产假期满后恢复工作,1~2周内恢复原工作量。
女职工生育期待遇: 1、产假,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工资福利,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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