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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
有下列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无房屋租赁证的房屋;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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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租的财产包括:未经综合验收的新房;未依法取得产权证书的财产;无房屋租赁证书的财产;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财产;非法建筑的财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财产;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的财产。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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