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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范围和条件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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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范围和条件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杭州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人才,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二、申请材料要求(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和打印)。相关附件材料:1、身份证件。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财政补助单位不得提供)。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家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完税证明。4、最高学历证书(提供中专以上学历)。5、最高学位证书(由有学位的人提供)。6、职称证书(提供职称人员)。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提供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8、拟根据博士条件认定的E类人才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取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博士学位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2)取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博士学位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证书》(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3)取得港澳台地区高校颁发的博士学位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位证书》(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9、在D类或E类人才中,拟根据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果其职称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通过,则必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估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根据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的,必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审核认定。10.其他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只有继子女可以与继父母(或养父母与养子女可以解除法律上的抚养与赡养关系),亲生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可以解除抚养与赡养关系。 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并不代表任何情形下都一定不能解除。 本人在百度回答网友提出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曾经多次遇到有网友因受父母遗弃(不抚养)而提出的能否不予以赡养问题。对此问题,绝大多数回答的网友坚持子女对父母有无条件的赡养义务。本人对此十分不赞同,而且这也与法学界学者主流观点和部分合理司法实践背离。这些网友其实是拘泥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没有深刻地体会认识法律的精神。 绝大多数法学学者都认同如果父母对子女有虐待、遗弃、严重犯罪等严重伤害父母子女亲情的行为,则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中一部分司法部门也认可这种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按照这个解释,个人隐私首先就必须是属于个人的,且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才能属于个人隐私范围。 个人的债务关系并不属于隐私的范畴,首先债务问题涉及到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一旦形成债务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债务合同或约定的关系。 而且债务人如果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其个人信用就会产生问题,如果不允许公布其个人债务状况,可能会导致债务人恶意借款而不偿还,使他人利益受损。 个人债务问题,只有在他人为诋毁债务人,恶意捏造或隐瞒事实情况,损害债务人个人信誉等情况下,才可能侵犯债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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