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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用卡诈骗罪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信用卡诈骗罪是由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第142条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 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法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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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信用卡欺诈罪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信用卡欺诈罪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侮辱他人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破坏现役军人婚姻、虐待家庭成员、遗弃等。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办理,检察院进行起诉。所以,信用卡诈骗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管辖范畴,犯罪嫌疑人面对的是整个公诉机关的处理。大家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及时还款,避免恶意不还,或着套取信用卡资金,否则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1、刑事案件,信用卡诈骗,不是由银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受理侦查,检察院机关审查起诉,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 2、民事案件,才是银行直接向法院起诉,涉及判刑问题,由法院判决你还款。如到时候不还,民事上会被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3、此类短信一般都是吓人的,只是常用的催收手段之一。 4、但是,并不代表就没有犯罪的风险。你要了解信用卡诈骗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5、总的来说,不管对方真假,你始终有还款义务。建议你还是尽早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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